嵊州刑事会见律师

两审终审制度的适用——[嵊州刑事会见律师]

当前位置 : 首页 > 律师说法

两审终审制度的适用——[嵊州刑事会见律师]

* 来源 : * 作者 :
两审终审制度的适用 两审终审制度主要针对发生了民事权利义务争议的诉讼案件,这里强调诉讼案件,法院审理的案件分为两类,1类是需要经过普通程序或者简易程序的诉讼案件,另1类是非因民事法律关系发生具体争议而请求法院确认1定的事实状态的非诉讼民事案件。 针对诉讼程序适用两审终审制度,而非诉讼民事案件适用1审终审,主要包括人民法院适用特别程序、督促程序、公示催告程序审理的案件。 两审终审制度的例外 我国两审终审制有4种例外: 1、最高人民法院审理的第1审案件为1审终审。 2、判处死刑的案件,必须依法经过死刑复核程序核准后,判处死刑的裁判才能生效并交付执行。 3、地方各级人民法院依照刑法规定在法定刑以下判处刑罚的案件,必须经过最高人民法院核准,判决、裁定才能生效并交付执行。 4、民诉中的小额诉讼程序。 如果读者需要法律方面的帮助,欢迎到华律网进行法律咨询。